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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设立三组管理机构。
水利系统现有的水资源机构将负责案例研究实施。 中央项目指导委员会和省级及省级以下的项目领导小组将代表中国政府为项目提供协调与指导。 项目管理小组(PMB)将主要管理咨询支持工作,并且项目将通过在北京设立中央项目管理办公室(CPMO)以及在甘肃省石羊河流域和辽宁省大凌河流域分别设立一个案例研究管理办公室(CSMO)和一个相关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培训中心来提供咨询支持。
- 有关政府机构将负责实施案例研究。依据2002年《水法》,该项工作已设计为项目参与机构未来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些机构将任命案例研究主任(CSD),他们将负责根据《项目备忘录》及时取得案例研究的成果。
- 项目管理小组将由水利部任命的项目主任担任组长,英国国际发展部首席顾问、项目经理、咨询专家组长以及辽宁和甘肃省的项目主任为小组成员。该管理小组将审查所有的主要项目报告,其中包括对项目实施计划和预算的修改,并对水利部和英国国际发展部批准或否决报告提出建议。
- 中央项目办将由项目经理主管,咨询专家组长给予协助。中央项目办主要负责聘用咨询专家和管理在牵头咨询公司合同下的咨询投入,以及项目财务控制、监测与报告等工作。
- 案例研究管理办公室将由省项目经理主管,同时由一位代表咨询专家组长的国际专家协助管理。案例研究管理办公室将为案例研究主任提供管理支持,并对案例研究实施和两个水资源统一管理培训中心的支持工作进行监督。
- 牵头咨询公司将组建一支专家团队,由国际与国内咨询专家组成。该公司将对各位专家工作成果的质量负责。在任命咨询专家之前,以前曾参与过项目的某些主要专家将组成项目的启动专家小组,协助水利部建立相关的项目机构。
- 英国国际发展部驻华代表处的项目官员将由可持续生计成果领域的官员担任。英国国际发展部工程与生计顾问将作为英国国际发展部本项目的首席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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